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2018年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单位简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2002年5月经自治区编委批准,在原自治区地方病防治研究所、自治区卫生防疫站、自治区结核病防治研究所三家单位基础上合并建立,隶属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共有10个职能科室,18个业务科室,设双院士工作站、自治区级博士后工作站,主要承担全疆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技术指导、培训及重大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处置。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四、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在30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1月5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1月5日后出生。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和职位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http://www.xjcdc.com/)发布。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7日。
(二)报名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登录乌鲁木齐人事考试专栏(http://220.171.92.52/web/index.do)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因本人原因填报错误产生后果由个人负责),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