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共13人)
招聘岗位 | 面试入 围名单 | 笔试 成绩 | 准考证号 |
医生岗位 (入围4人) | 胡健静 | 109.5 | 00700034605 |
方喜俊 | 97.5 | 00700034606 | |
章璐 | 90 | 00700034604 | |
何璐婷 | 76 | 00700034603 | |
男戒毒区医生岗位 (入围1人) | 毛茅 | 94.5 | 00700034611 |
护士岗位 (入围4人) | 钱芳 | 120 | 00700034616 |
胡宁佳 | 114.5 | 00700034621 | |
钟晓敏 | 112 | 00700034625 | |
朱颖 | 111.5 | 00700034612 | |
男戒毒区管理 (入围4人) | 郑灵峰 | 121 | 00700034716 |
胡松君 | 119 | 00700034725 | |
韦光正 | 114 | 00700034722 | |
潘磊 | 114 | 00700034726 |
二、资格复审有关安排
(一)时间:2018年6月27日上午8:30—11:00
(二)地点:金华强制隔离戒毒所1号会议室(地址:金华市婺城区新狮街道十里牌楼金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1号楼2楼)
(三)审核材料: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和学位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所需的其它材料;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填写内容、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经认定后,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再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二、体能测评安排
(一)时间:2018年6月28日上午8:30--11:00
(二)地点:在金华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金华市环城南路398号)
(三)体能测评根据《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48号)执行,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四)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比例进入面试。
三、面试有关安排
(一)时间:2018年6月29日上午8:30—11:00
(二)地点:金华市公安局(金华市八一北街1055号)裙楼2楼2号会议室
(三)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每位应聘者用时不超过15分钟。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现场确认。面试结果及综合成绩在金华人才网公布(http://www.jhrcsc.com)。
(四)注意事项:入围面试的人员请于6月29日上午8:00前到场,迟到10分钟及以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咨询
电话:0579—89106967。
金华市公安局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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