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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18-06-26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编制工作人员1名(男性),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男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调查研究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经验和能力,有发展潜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2.台州市范围内在编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在机关工作满三年 (镇街道、公安等单位按有关规定执行),工作表现较好,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且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2月7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机关公文写作,具有较高的综合文字水平、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办法。凡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如实填写《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到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报名。

  2.报名时间、地点。12月8日—12月14日,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612室(椒江区青年路404号行政大楼六楼),联系电话:88836829,报名邮箱:20654309@qq.com(请在报名邮件主题中注明“姓名+选调报名”字样)。

  三、选调方式

资格审查后,将对符合条件者组织考试、考察,择优录用。

  四、录用办法

  1.经过笔试,按得分高低排序,以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以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分50%计算,按两项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3.按照选调岗位分类成立考察组,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其他

  1.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

  2.参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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