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采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录用办法: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如成绩并列,另加测试题)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考察结束后,在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签订一年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比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发放。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限必须在10年以上;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
此公告相关事宜由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2-6032210;13757255198(周一至周五)。
附件: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服务中心公开引进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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