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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临安区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9-08-26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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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浙江省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按职位将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招聘岗位有行业标准的可按照相关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体检项目予以核定、收取,并由考生个人承担。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工作由各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至办理聘用报到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linan.gov.cn)“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板块公布。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拟聘用人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本人书面申请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以上情况均不再递补。

七、其它事项

1.区人力社保局和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辅导用书。

2.面向大学生“村官”、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优秀村干部和退役士兵招聘的岗位被聘用的工作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最低服务年限期内不得跨部门交流使用,并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3.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现为临安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5.村(社区)干部在任村(社区)“两委”委员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面向村干部和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的职位。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7.本次招聘部分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招聘岗位,工作时间可计算到2019年9月4日止,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及其它有效证明为准。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任职期、任职资格及职业(执业)资格取得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19年9月4日。

8.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执行。

9.笔试成绩、面试名单、资格复审、面试成绩、体检、考察及公示等名单和招聘相关信息均在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linan.gov.cn)“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板块公布。

10.本公告由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1—63926061、0571—63723364。


附件:

1.2019年临安区部分事业单位同意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报名登记表(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资格复审专用)

3.报名登记表(面向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资格复审专用)

4.报名登记表(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聘资格复审专用)

5.中共党员证明(面向区人民武装部训练保障中心招聘资格复审专用)

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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