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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专业)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报考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该岗位(专业)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六)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聘用对象,并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人员,在松阳县最低服务期限为 5 年。
四、注意事项
1、同一岗位(专业)报名人数,本科学历及以上要求的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网上予以公布。招聘岗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4、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本公告由中共松阳县委组织部、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78-8063903
举报电话:松阳县纪委、监察委0578-8063833
中共松阳县委组织部
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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