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咨询】丽水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207757512 |丽水公务员考试交流群:347690121|
微信公众号:丽水人事考试在线|电话咨询:18667045917 傅老师
浙江省各类考试招考公告|浙江省各类考试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2. 综合调研评价。调研报告撰写,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占总成绩40%。按个人素质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招聘数的1:8比例(不足1:8比例的以实际参加考核人数为准)确定进入综合调研评价的人员。组织考生进行现场参观考察、听取情况介绍,由考生独立撰写调研报告。由评委对考生的调研报告进行评分。
3.教学试讲评价。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占总成绩40%。按“个人素质评价×20%+综合调研评价成绩×40%”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招聘数的1:5比例(不足1:5比例的以实际参加考核人数为准)确定进入教学试讲评价的人员。被考核人员根据统一命题,准备教案,参加试讲,现场答辩。由评委现场评分。
4.应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考生食宿由我校负责。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个人综合素质分×20%+综合调研评价成绩×40%+教学试讲成绩×4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并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若出现总成绩分数相等情况,依照教学试讲评价、综合调研评价单项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排名顺序。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为不宜聘用的,或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按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丽水市委党校、丽水市人力社保局、丽水市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政策待遇
依照人才类别享受丽水市人才政策规定的相关待遇。
联系人:郑老师 0578-2295030 ,2296606 17858173481
电子邮箱:lsswdx@163.com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凌云街261号 邮编32300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党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2020年丽水市委党校公开招聘教研人员个人素质评价得分表.xls
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
中共丽水市委党校
2020年1月16日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