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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浙江省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龙泉市委组织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和是否仍在服务岗位的证明;
“社保员”应提供龙泉市就业局出具的服务满2年、是否称职和仍在服务岗位的证明。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士兵证》。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六)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统一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通过资格复审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参加面试视为自动弃权。
(七)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以下公式合成计算总成绩:
1、综合管理类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
2、音乐戏曲类总成绩=专业能力素质测试×50%+笔试成绩/2×30%+面试成绩×20%;
3、摄像记者类总成绩=技能测试×60%+面试成绩×40%;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并在龙泉市政府网上公布。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
(八)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有不合格的,在该岗位(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龙泉市政府网公布。
(九)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龙泉市政府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专业)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龙泉市的最低工作服务期限为5年。其中,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龙泉市乡镇街道最低工作服务期限为5年。
本公告由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的有关事项及通知请登陆龙泉市政府网(中国龙泉)
http://www.longquan.gov.cn/ 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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