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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医疗招考公告|浙江医疗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根据报名人员就读高校、学历学位、专业素养、业绩阅历、技能特长、荣誉获奖等进行比选,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参加综合考评对象。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涉及违法违纪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综合考评
1.所有岗位主要采用面试、专业问题解答等形式的综合考评。
2.综合考评主要了解应聘者的求职意向、专业知识掌握情况、专业素质和协作能力等,由评委进行量化打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3.综合考评时间、地点及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4.参加综合考评,需携带以下材料:应聘岗位要求的学位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证明、学习成绩单、相关等级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体检。根据综合考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5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公示。招聘岗位入围人数不足1:1.5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通知在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kaihua.gov.cn/col/col1363746/index.html)、开化县卫生健康局网(http://www.kaihua.gov.cn/col/col1363754/index.html)发布。
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本人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六)考察。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公示,考察参照公务员招考考察标准执行,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入围考察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档案(密封)转至开化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期间本人放弃的,可依次递补。
(七)聘用。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并在两年内不得参加本县卫生健康系统招聘考试;有上述取消聘用资格或自动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指标空缺的,不再递补。
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为5年(含见习期,不含规范化培训时间)。人员聘用后,须在本县服务满5年(含见习期,不含规范化培训时间)。聘用人员在首次聘用期内,如未经有关部门同意擅自离职、单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按聘用合同中特别约定的条款处理。
四、其它事项
1.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2.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化县卫生健康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针对本次公开招聘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化县卫生健康局无关。
3.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在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kaihua.gov.cn/col/col1363746/index.html)、开化县卫生健康局网(http://www.kaihua.gov.cn/col/col1363754/index.html)等网站上公布,请随时关注,不另行电话通知。
本公告有关事宜由开化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0-6014235、0570-6019823。
附件1:2020年开化县提前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doc
附件2:2020年开化县提前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开化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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