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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20年磐安县卫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95人)

2020-03-27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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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医疗招考公告浙江医疗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2.笔试内容:总分120分,分县属卷(A卷)和基层卷(B卷)。

(1)临床、精神卫生、医学影像、麻醉等岗位:医学基础知识和内科学、外科学、诊断学等专业知识。

(2)护理岗位:医学基础知识和内科护理、外科护理、基础护理学知识。

(3)中医、康复岗位:中医和中西医结合基础知识、中医和中西医学临床知识。

(4)口腔、药学、中药学、公共卫生、预防、技术类等岗位:医学综合卷。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形式:闭卷考试。考生须同时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5.最低分数线要求:以同类试卷参加考试人员笔试平均成绩85%的标准划定最低分数线(保留两位小数),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得入围面试。

(四)面试

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岗位按1:2确定面试对象(招聘10人以上的,按1:1.5,招聘8-9人的,按招聘10人计算面试人数)。最后一名如笔试总成绩相同,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截止前,书面放弃面试资格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体检。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笔试、面试成绩6:4计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其中招聘岗位在3个及以上的按1:1.5确定体检对象(有小数的四舍五入)。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均不再递补。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办法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考察环节中若有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在该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入围考察。

(七)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公示后按规定程序聘用。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一律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人员要求在我县医疗卫生单位服务5年以上(规范化培训时间除外)。无执业资格人员在聘用后3年内必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批之前放弃聘用的,在该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聘用审批之后放弃聘用的,不再递补。

三、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有关情况(资格审查办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结果、拟聘人员公示等事宜)在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an.gov.cn/11330783K15043025N/xxgkml/bmxxgk/11330727350242958L/06/index.html)或“健康磐安公众号”上公布,请及时登陆查询,不再另行通知。全日制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应届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按政策给予学费补偿。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对违纪违规行为,按《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要求,上报浙江信用网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三)本公告由磐安县卫生健康局、磐安县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负责解释。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公告发布后5日内提出。

(四)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接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纪检组的监督。

(五)各招聘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县人民医院:  邱科长   0579-84651143

中 医 分院:  胡科长   0579-84658813

基 层 分院:  邱科长   0579-84651143

妇保计生中心:李主任   0579-84652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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