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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医疗招考公告|浙江医疗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九、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湖州人才网、健康湖州服务平台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7天。
十、聘用
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招聘单位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经招聘单位申请,市卫生健康委核准,根据总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聘用手续须在聘用公示结束后三个月内完成。
十一、其他事项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需进行健康申报,在开考3天前,所有参加考试人员需提交健康申报表(见附件)以PDF格式发送至724733554@qq.com邮箱;如有其他相关防控要求另行公告,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
(二)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市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调剂,调剂岗位限应届生招聘岗位,调剂对象为面试成绩合格的应届毕业生,调剂岗位拟录用人员以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具体调剂岗位及对象详见调剂公告。
(三)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http://hrss.huzhou.gov.cn)、湖州人才网(http://www.hzhr.com)、健康湖州服务平台(http://www.hzjk.com)公布,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包括笔试时间、入围面试、体检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通过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四)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2-2760086。
(六)招聘工作由市医学学术交流服务中心组织实施。联系电话0572-2760185。
(七)监督电话:0572-2760058 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八)各单位咨询电话:
湖州市中心医院人事科电话:0572-2555130
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部电话:0572-2038052
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电话:0572-2290508
湖州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电话:0572-2030010
湖州市中医院人事科电话:0572-2770822
湖州市疾病控制中心办公室电话:0572-2760136
湖州市中心血站办公室电话:0572-2107312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时间)
湖州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2020年度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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