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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六)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医院人才招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聘用时为外地户口的,聘用前须将户口迁移至义乌
聘用人员均为纳入事业编制内人员,与医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递补和调剂
1.递补。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各岗位一般根据前一环节考试成绩进行递补。递补安排以适合开展下一环节、阶段工作安排为前提。
2.调剂。其他岗位招聘工作完成后,职责、资格条件相同或接近的同一批次被核减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尚有可用人选的,将根据面笔试成绩和调剂志愿安排岗位调剂。在招聘计划总量内,少量岗位将根据应聘人员的面笔试成绩和调剂志愿,适当调剂并增聘一些优秀人员。
(八)其他相关说明
应届毕业生应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医院网站(http://www.zju4h.com-“人才招聘网”专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医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浙大四院纪检监察室:0579-89935017。
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579-85323637;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大四院人力资源部咨询。
通讯地址:义乌市商城大道N1号(邮政编码:322000)
咨询电话:0579-89935019、0579-89935020
传真:0579-89935200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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