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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医疗招考公告|浙江医疗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根据台州市委组织部、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政发〔2009〕59号)等文件精神,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温岭市中医院医共体、台州市肿瘤医院医共体将联合组织实施2020年温岭市医共体所属各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0年计划招聘医务人员176名,其中市妇幼保健院委托招聘4人、市第五人民医院委托招聘5人。具体的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和招聘资格条件等详见《2020年温岭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或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1.温岭市卫生健康局网
(http://new.wl.gov.cn/col/col1402192/index.html)
2.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网
(http://www.wlyy.cn)
3.温岭市中医院网
(http://www.wlzyy.com)
4.台州市肿瘤医院网
(http://www.wlsph.com)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温岭市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范围和对象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具有温岭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20年7月2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
2.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夫妻一方具有温岭市常住户口的人员;
3.温岭市生源或夫妻一方为温岭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其中招聘序号001临床A、002麻醉、017临床B职位招聘对象的户口所在地、生源地放宽到台州市。
其中招聘序号003医学影像诊断、007物理放疗、012护理A职位招聘对象的户口所在地、生源地不限。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有《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温岭市卫生事业在编工作人员、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参加2020年浙江省温岭市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卫生类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并已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符合上述招聘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具体招聘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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