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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下半年部分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2020-08-07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为加快推进健康湖州建设,结合我市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实际,现将2020年下半年湖州市部分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人员条件等具体要求详见《2020年下半年湖州市部分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也可登录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http://hrss.huzhou.gov.cn/)、湖州人才网(http://www.hzhr.com/)、健康湖州服务平台(http://www.hzjk.com)查询。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满足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能适应岗位的工作需求;

3.属于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对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2018年、2019年毕业在国家规定的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告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

社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2020年8月25日前)取得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证书。

因疫情影响,此次招考中涉及到留学归国人员按期毕业时间或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时间,视同国内普通高校同年度应届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前(2020年8月25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环节;

5.年龄要求在18至35周岁(1984年8月7日至2002年8月25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浙人社[2013]197号文件执行;

6.身体健康,凡报名者须符合《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7.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宜报名:

属于《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

与岗位推出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

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  

在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湖州人才网、健康湖州服务平台及相关网站发布。

2.网上报名  

电子邮件或邮寄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8月25日期间,将报名表(见附件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个人简历、英语等级证书、发表专业论文、获奖证书等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或将上述材料复印件,由本人呈交或邮寄至招聘单位组织人事科,邮编:313000。

3.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湖州人才网、健康湖州服务平台及相关网站发布。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具体开考比例详见附件1。

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较多的岗位,可通过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预选。预选主要按照岗位匹配度并结合学校、专业、学历学位、在校(工作)期间综合表现等情况,择优确定入围考核人员名单。

可报专业及预选办法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具体解释。海外留学人员认证专业与国内专业表述不一致的,主管部门按照相近原则审核并负责解释。

4.组织考核  

考核具体形式、日期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5.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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