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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嘉兴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1号) (66人)

2020-08-11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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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现将2020年嘉兴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嘉兴市第一医院、嘉兴市第二医院、嘉兴市妇幼保健院、嘉兴市中医医院等5家事业单位共计划招聘麻醉、放射、超声、检验、护理等专业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6名(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全日制医学类普通高校毕业生

1.招聘范围及对象:2020年全日制医学类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历届全日制医学类普通高校毕业生。

2.年龄要求:18周岁-35周岁(1984年8月17日至2002年8月17日期间出生),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9年8月17日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尚未取得学历的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留学人员于2020年8月17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历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

(二)在职医护人员

1.招聘范围及对象:在嘉兴市范围内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专业工作满5年,具有相应专业助理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2.年龄要求:18周岁-35周岁(1984年8月17日至2002年8月17日期间出生),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9年8月17日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取得学历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

4.具有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

5.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2020年8月。

6.事业在编人员须征得本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1.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0年8月17日未满处分期限的。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2020年8月17日9:00—8月19日16:00,登录浙江省医学考试综合管理系统(http://rcpj.zjyxjl.org.cn)。点击首页“2020年嘉兴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栏进行注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提供材料及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招聘岗位设开考比例,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低于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紧缺专业岗位按1:1比例开考。

(二)资格初审。

2020年8月17日9:00—8月20日17:00,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改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8月19日16:00前),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参考教育行政部门大学专科、本科专业目录设置,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

(三)准考证、个人健康承诺书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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