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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温州市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34人)

2020-09-09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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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各类考试招考公告浙江省各类考试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考核工作由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局及温州市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负责组织。

体检、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遇总成绩相同的,以《岗位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另行加试)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公开招聘中的其他有关事宜,由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局、温州市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共同研究决定。

  五、注意事项

  1.户籍要求为“温州市”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的人员。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户籍仍在学校的,如生源地(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符合岗位要求户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截止到2020年9月21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2.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3.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5.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6.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温州市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7.本公告相关事宜,请密切关注相关网站“龙湾区政府”网站(http://www.longwan.gov.cn/)并及时登录查询。

  8.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局及温州市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按有关规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7-56558055

 

  附件:2020年温州市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020年温州市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温州市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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