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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考岗位所需的各阶段学历、学位材料(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件、证明;
4、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需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报名期限内的(11月6日16:00前),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二)招聘现场报名
时间:2020年11月6日16:00—17:30,11月7日9:00-11:00。
地点:哈尔滨医科大学(具体地址另行通知,请关注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
现场报名所需材料,所有证件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
3、留学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件、证明;
4、《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5、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6、一寸彩照2张;
7、报名人员也可携带能反映个人能力和业绩的相关资料,如论文、课题、获奖证书、职称证书等。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网上报名的考生需提供报考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现场报名的考生不再提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不限开考比例,资格审查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六、考试方法与时间
(一)考试方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得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
(二)考试时间
面试时间2020年11月7日下午,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七、岗位调剂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70分以上且未入围体检的考生,可作为调剂对象。如符合条件需求的岗位还有空缺的可进行岗位调剂。用人单位和考生进行双向洽谈,根据洽谈情况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调剂对象不列入原岗位递补。调剂岗位调剂对象放弃的,不再递补。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将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调剂岗位除外)。
九、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2021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十、其他
(一)根据《关于对高等院校、公立医院试行编制备案制管理的通知》(浙编办发[2015]29号)文件精神,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舟山市中医院均已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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