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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始至11月20日,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验审。凡与招聘公告条件不一致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其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三)组织考试
1.方式内容:考试采用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考试内容分为公共知识(占30分)和专业知识(占70分),分别计分,并计总分。公共知识部分考试内容主要涵盖卫生法律法规、医学伦理等相关知识;专业知识部分考试科目见《计划表》。考试成绩在诸暨市人民医院官网公布。
2.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现场资格复审
考生笔试合格,根据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复审对象。如出现考生笔试总分并列的情况,按专业知识部分成绩高者确定入围人员。出现专业知识部分成绩也并列的情况,择期进行再次笔试。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围人员须提供报名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历届生另需提供社保缴费清单。凡与招聘公告条件不一致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其资格。
(五)组织体检
组织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六)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聘用
因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并列的按专业知识部分成绩高者确定,如果出现专业知识部分成绩也并列的,则再次考试确定。
根据考生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并通过诸暨市人民医院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公示结束后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库,2年内不得报考诸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按招聘岗位要求按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未按时取得,单位将不再续聘。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公告指定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诸暨市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zjsrmyy.cn)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诸暨市人民医院官网上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留意,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并影响应聘的责任自负。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诸暨市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书面提出意见,联系电话:0575-81782015。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四)根据浙人社发〔2014〕140号文件《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精神,应聘人员出现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涂改证件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持假证件参加考试的;让他人冒名顶替或代替他人参加考试;利用通讯工具、电子用品或者其他技术手段接听、接收或发送考试信息;与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
五、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由诸暨市人民医院医共体具体组织实施和公告解释,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诸暨市卫生健康局全程指导监督。咨询电话:0575-81782831,
附件1 2020年诸暨市人民医院医共体公开招聘医学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xlsx
附件2 2020年诸暨市人民医院医共体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事业单位.doc
诸暨市人民医院医共体
202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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