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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医疗招考公告|浙江医疗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绍兴市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异议或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报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后,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21年8月30日前不能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因特殊情况的可延期至录用单位2021年度录用手续结束前提供并从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时办理聘用手续),均视作放弃。
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入校报考请按照三所学校疫情防控要求执行。浙江大学医学院招聘专场,根据学校规定仅限该校学生入场报考。疫情防控如未达校方相关要求,考生将可能无法入校报名及考试,请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确认。
温州医科大学:
http://www.wmu.edu.cn/info/1150/17550.htm
浙江大学医学院:
http://www.career.zju.edu.cn/jyxt/jygz/new/newsDetail.zf?xwid=B265EE8AC1F69F18E055134CA39C9BD7&lmtype=2
http://www.career.zju.edu.cn/jyxt/sczp/zphgl/ckZphsqdw.zf?zphbh=B265EE8AC1FD9F18E055134CA39C9BD7
浙江中医药大学:
http://job.zcmu.edu.cn/largefairs/view/id/229/domain/zcmu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拟聘用人员须提交就业协议书原件(实施网上签约的院校除外)。
(三)聘用上岗后,拟从事临床工作的临床、口腔等医学专业毕业生,将按照《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原则上招录人员首期聘用合同不低于5年(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不低于6年),聘用期内不允许调动和报考其他单位。
(四)招聘工作由绍兴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监督。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中组部、人社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五)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6:30
绍兴市卫生健康委政治处:0575-85080558、85086816
绍兴市人民医院组织人事部:0575-88228816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0575-85206822
绍兴市中医院人事科:0575-89109900
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人事科:0575-85397770
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人事处:0575-88293106
绍兴市口腔医院人事科:0575-88551131
绍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0575-88137233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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