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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健康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2人 )

2020-11-30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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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浙江省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考试(笔试)时间、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6、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只注册不报名的,报考无效;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现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折算。

1、笔试。笔试科目为专业相关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笔试)时间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个人健康承诺书(三者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考生可在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到杭州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开-人事信息—事业单位考试”栏目和拱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告—人事人才专栏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2、面试

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前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可在本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虑到新冠疫情影响,资格复审采取电子邮件+现场审核的形式。面试入围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送到招考单位邮箱(具体见招聘计划表)进行首次复审。领准面试考证时,需带上相应资料原件,进行再次资格复审。

所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首次复审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相关单位邮箱,现场确认需提供原件复印件):

1)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

2)户口簿(含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3)学历学位证书(含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4)相关卫生专业资格证书、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按各岗位的报考条件要求);

5)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部分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费记录等证明材料。

考生需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证件(证明)不全、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或者提供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

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放弃面试资格的、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在该招考职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和笔试综合的成绩将在杭州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开-人事信息—事业单位考试”栏目和拱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告—人事人才专栏公示,请考生及时查询。

(三)体检和考察

按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的岗位计划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综合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如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等,则加试面试。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杭州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开-人事信息—事业单位考试”栏目和拱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告—人事人才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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