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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曙区卫生健康局下属医疗卫生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笔试成绩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1-01-13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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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卫生健康局下属医疗卫生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笔试成绩已于近日公布,现将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及入围名单

  按《海曙区卫生健康局下属医疗卫生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规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数1:3比例入围面试,如遇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

  时间:详见附件2。

  地点:宁波市海曙区联谊宾馆(宁波市海曙区国医街85号)

  5楼联谊厅。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见附件2)携带公告规定的相关材料(见附件3),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和复审不通过的人员不得参加面试。根据《招聘公告》规定:面试对象在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向区卫生健康局提交不参加资格复审书面确认书的,可在该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三、面试事宜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疫情防控要求

  参加本次资格复审及面试的人员须遵守以下疫情防控要求:

  (一)报考人员应在资格复审和面试前14天申领“健康码”或“甬行码”(甬行证)。“健康码”或“甬行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良好,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报考人员方可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等候期间,每位报考人员须保持间隔为1.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二)报考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口罩。在核对身份证件材料时,报考人员应摘下口罩,并尽量缩短时间,以便工作人员确认是否为报考人员本人。

  (三)“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考生在开始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资格复审和面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中高风险地区在市辖区的,所在城市指整个市级城区;中高风险地区在县或县级市的,所在城市指本县或县级市行政区域。考生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点击“疫情风险查询”或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疫情风险等级查询”了解本地疫情风险等级。“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资格复审和面试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考生,须在来甬后第一时间到综合服务点或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接受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方可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如出现相关症状,须在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资格复审和面试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除提供资格复审和面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四)根据浙江疫情防控要求,对入境人员实施“14+7+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符合解除隔离条件的,继续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健康码”由红码转为黄码,期满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居家健康观察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健康码”由黄码转为绿码,并继续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完成“14+7”健康管理措施,核酸检测阴性且“健康码”为绿码的日常健康监测期考生,可以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以上(三)、(四)两条中提到的同类型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和面试前主动向宁波市海曙区卫生健康局报告。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五)报考人员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组织工作。“健康码”或“甬行码”非绿码或出现可疑症状的报考人员,应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按规定处置。对连续3次体温测量超过37.3℃的报考人员,应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迅速转移到临时隔离区域,并做好个人防护,专车送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六)报考人员应当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申报表》(见附件4),并履行个人健康证明义务及防疫相关要求事项。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报考人员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应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

  (八)随着疫情的发展变化,如有最新防疫举措以当地最新疫情防控政策为准。

  为确保考试安全有序和考生身心健康,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每位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须提供个人轨迹截图、《考生健康申报表》。报考人员的个人轨迹截图、《考生健康申报表》须以扫描件或照片形式于2021年1月15-18日(截止至18日17:00)发送至报考单位的电子邮箱(见附件5)。有需要提供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均呈阴性的证明材料、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材料的人员也须同时报送。邮件以准考证号+考生姓名为文件名(例:准考证号+张三的健康申报材料)。

  个人行动轨迹获取方法: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防疫行程卡”-输验证码等,查询,截屏。

  《考生健康申报表》(见附件4):从本公告附件下载并如实填写签字确认。

  联系电话:0574-89297730(工作时间开放)。

宁波市海曙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月13日

附件1:海曙区卫生健康局下属医疗卫生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笔试成绩、资格复审对象(发布).xlsx.xlsx

附件2:资格复审批次和时间分配计划表(定).xlsx.xlsx

附件3: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docx

附件5:电子邮箱.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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