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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医疗招考公告|浙江医疗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时间:2021年4月21日9:00—4月23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登录浙江省卫生健康人才网平台进行网上缴费。根据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缴纳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六)公布核减岗位
本次招聘按不低于1:3比例开考,紧缺岗位(儿科医师、急诊医师、影像类医师、耳鼻喉科医师、全科医师)按不低于1:2比例开考,报名缴费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聘计划将相应核减。
报考岗位被核减的报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按要求进行更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退还考试费。
(七)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4月28日9:00—4月30日 17:00。
已完成缴费人员须在浙江省卫生健康人才网报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八)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详见考试大纲公告,公告通过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另行发布,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初定于2021年5月初(具体详见通知)。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在笔试后15天内公布。
笔试的命题、考务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
(九)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确定为50分。笔试结束后,对笔试上线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招聘计划20人以下的按1:3比例确定入围参加资格复审对象,招聘计划数20人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参加入围资格复审对象,入围成绩末位有多人同分的,一并入围资格复审。入围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未到笔试分数线的、缺考的或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取消成绩者,不得入围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须携带材料:
(1)《衢州市市直卫生健康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粘贴一寸免冠近照)(附件2);
(2)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如: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等。
资格复审通知将在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并及时登陆查询。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由市卫健委招聘单位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实施。
(十)面试
1.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载明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准时到达规定地点,不能及时提供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相关岗位不递补。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
3.面试的命题和组织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
(十一)体检、考核
1.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总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2位小数),然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体检(其中岗位招考数2个及以上的,按1:1.5比例确定体检)。体检结束后按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若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遇再相等的,可进行加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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