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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医疗招考公告|浙江医疗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1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须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及相关材料的、留学人员不能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不予录用。
根据有关规定,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按浙政办发〔2004〕117号文件实行聘用制。
五、其它事项
1.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紧缺岗位的人员需签订5年的岗位服务合同。
3.原区卫计局培养的定向生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不含3年的规范化培训时间)。
4.报考定向岗位2-4的人员服务期限不少于8年。
5.本次招聘的事业人员,如符合萧山区卫生高层次人才资格条件的,可享受购房补贴、生活津贴、科研经费补助等人才专项补助;国内部分“双一流”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或本科毕业于国内部分“双一流”高校医学类专业的海外(境外)硕研、博研医学类应届毕业生以及紧缺岗位、边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事业人员等,可享受人才专项补助(就高不重复)。
6.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考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萧山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
7.网络查询:萧山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aoshan.gov.cn)、萧山人才网(http://www.xshr.com)。
本公告由萧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1-82623530、82898566;举报受理电话:0571-83867207、82661081、82758020;网络、网银技术支持电话:0571-22811906。
未尽事宜参照公务员招考录用办法。
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萧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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