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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医疗招考公告|浙江医疗历年真题|32学苑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一)拟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拟录用人员正式录用后,须在二年内取得相应的执业(从业)资格,否则按北仑区卫生健康局有关规定终止聘用合同。
(三)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相关迁户手续;不按规定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此期间国家、省、市对户籍有新的规定,则从其规定。
(四)本次考试不提供相关参考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请报考人员不要轻信。
(五)本招聘公告由北仑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来电咨询。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4-86783667(区卫生健康局);监督电话:0574-89384219(区人力社保局),0574-55016568(区卫生健康局)。
附件(可下载):
1.2021年北仑区卫生健康系统第二批事业编制招聘岗位表.xls
4.关于印发疫情期间宁波市现场招聘活动和人事考试防疫指南的通知(甬防办〔2020〕94号).pdf
北仑区人力社保局
北仑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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