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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医疗招考公告|网课班级|面授班级|学历提升|资格证类培训
时间:2022年3月3日9时— 3月6日16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陆浙江省卫生计生人才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浙财综字〔2018〕21)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50元。未及时缴费确认,视为放弃报名。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2年 3月14 日9时— 3月18日16时。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陆浙江省卫生计生人才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1)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眼视光医学、精神医学考临床医学试卷;(2)护理、护理学、助产、助产学专业考护理学试卷;(3)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针灸推拿学考中医学试卷;(4)康复治疗学、康复治疗技术考康复治疗学与技术试卷;(5)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考医学检验技术试卷;(6)药学、临床药学考药学试卷;(7)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技术、中药学、预防医学分别考本专业试卷。各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合格分的划定标准。按同类试卷实际参加考试并取得有效分数的人数及笔试总成绩计算出笔试总成绩的平均分(取到小数点后两位)划定笔试合格分。
3、报考市人民医院、市人民医院巍山分院、中医院、横店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红会医院、市皮肤病医院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笔试合格分为最低录用分数线;报考市第七人民医院和医共体管理中心岗位的以笔试合格分的90%为最低录用分数线。参加本专业试卷考试人数达不到2人的,取消本专业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4、笔试时间为2022年3月19日上午9:00-10:30,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和《健康申报(承诺)表》,做好个人疫情防控,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三)确定体检对象和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在最低录用分数线基础上,按招聘岗位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
2、体检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对体检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的材料: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现在编的具有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身份的报名人员还需如实填写《2022年东阳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提交。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体检,相关岗位不再递补。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体检通知书。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处理。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六、考察和聘用
(一)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二)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三)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考察不合格、被取消聘用资格、考察期和拟聘用公示期自动放弃的,缺额人数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考察、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给予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缺额职位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由本人与所在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时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录用的依据。
(五)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六)聘用后须在3年内须取得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计算时间以下文日期为准)。
七、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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