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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医学基础综合:含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药学、眼视光技术等岗位
笔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笔试不指定参考复习用书。
(三)资格复审。笔试结束之后对拟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能通过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职位计划人数超过3人(不含)时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知识运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反映能力和气质仪表风度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
1.体检。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为总成绩(满分100分)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1:1.5(按四舍五入取整数)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 色觉异常(色盲或色弱)的体检结果为不合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
2.考察。体检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在体检、考察入围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聘资格。
聘用后须在本县公办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不需规培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周年;需规培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不少于8周年。
办理聘用手续后,如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聘用后三年内未能取得岗位所需执业或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报考院区同一岗位人员考察合格后,以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院区(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实施过程有关情况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均在下列平台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浦江县人民政府官网(www.pj.gov.cn)
请应聘者注意浏览,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执行。
(三)本次招聘不直接安排也不委托、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安排任何培训班。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请应聘人员务必不要轻信。
六、其他事项
1.咨询电话:县人民医院医共体:0579-88181308;县中医院医共体:0579-84133097;县妇保院:0579-84123307。
2.疫情期间,主管部门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对后续考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应聘人员应根据要求配合执行。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浦江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1.招聘岗位条件及计划表
浦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浦江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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