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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试答辩
面试主要以双向交流和专业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综合素质、业务能力、行政管理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有关规定,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作风品行、专业素养、管理能力、工作实绩和职业精神。
(五)拟定人选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表现和综合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
(六)公示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拟聘用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与拟聘人员签订人事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其他相关聘用手续。
五、薪酬待遇
(一)工资待遇
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具体可电话咨询或面谈。
(二)人才引进待遇
根据《中共湖州市委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服务湖州高质量赶超发展的意见》(湖委发〔2020〕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湖卫健发〔2020〕10号)《南太湖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湖卫计发〔2018〕2号)规定,按引进的人才类别享受相应的购房补贴、安家补贴或租房(生活)补贴等待遇。对列入湖州市A类高层次人才目录的最高可获补贴675万元。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业务骨干引进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huzhou.gov.cn/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栏目)。
2.健康湖州服务平台(http://wjw.huzhou.gov.cn/)。
(二)对业务骨干引进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湖州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2-2760086。
(三)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0572-2760096。
七、其他事项
1.湖州市<含区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2.本次业务骨干引进工作具体事项,请与湖州市妇幼保健院组织人事科联系咨询。
联系人:陆科长;咨询电话:0572-2030010;
地址:湖州市东街2号,湖州市妇幼保健院8号楼5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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