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咨询】浙江省医疗招考QQ群:371062928|医疗公众号:浙江卫生系统考试
浙江医疗招考公告|网课班级|面授班级|学历提升|资格证类培训
如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个人放弃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而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由用人单位及市卫健委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可在同岗位面试面谈成绩合格人选中按面试面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聘用后出现缺额的,不再安排递补。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报到并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须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纪律要求
事业单位招引医疗卫生人才,除可适当简化选拔方式外,应按照公开招聘制度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规范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徇私舞弊的现象,公开相关信息,自觉接受考试对象、纪检组织人事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未按照规定程序组织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对违反招聘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对招聘工作中利用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的名义,降低标准,简化程序,“萝卜招聘”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若用人单位工作人员与应聘者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所列回避情形,应回避,不得参加本次招聘工作。
附件:
1.2023年衢州市直卫生健康单位“引才聚智‘医’起向未来”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招引计划表.docx
2.2023年“引才聚智‘医’起向未来”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招引报名表.docx
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1月9日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