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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生在现场报名、领取准考证、考试等环节,须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完成相应管理措施和核酸检测后方可入场,所有考生须在入场时提供本人入场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浙江省范围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报告原件或纸质版电子报告)。
(四)市外来(返)仑考生,请务必提前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和招聘单位报备,填报“返甬码”。落实省内市外来(返)仑人员抵仑后“3天2检”和省外来(返)仑人员抵仑后“3天3检”的核酸检测要求,特别是省外来(返)仑人员应在抵仑后第一时间开展一次“落地检”。
(五)请考生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动态和北仑区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如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疫情防控措施或工作时间安排调整,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站群导航中“区卫生健康局”站点内的“公务员(事业人员)考录”栏发布公告。
六、其他事项
(一)拟录用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未能提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未在规定时间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拟录用人员正式录用后,须在二年内取得相应的执业(从业)资格,否则按北仑区卫生健康局有关规定终止聘用合同。
(三)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相关迁户手续;不按规定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此期间国家、省、市对户籍有新的规定,则从其规定。
(四)本次考试不提供相关参考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请报考人员不要轻信。
(五)本招聘公告由北仑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来电咨询。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4-86783667(区卫生健康局);监督电话:0574-89384219(区人力社保局),0574-55016568(区卫生健康局)。
附件(可下载):1.23年北仑编制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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