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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浙江中医药大学
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体检对象。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五、签订意向协议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和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拟签约对象。面试成绩相同时,须现场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作为拟签约对象。考生面试成绩和拟签约对象名单现场公布,入围人员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若考生现场不签订协议的,视作放弃本次拟聘用资格,并按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项目以及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招录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可在该招聘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和聘用
1.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规定于2023年8月底前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拟聘用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该招聘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确定拟聘用人选。被批准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均不再递补。
八、疫情防控要求
遵照浙江中医药大学招聘会疫情防控要求。
本公告由建德市卫生健康局、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建德市卫生健康局(0571)58307820,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1)64723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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