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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聘用人员一经聘用后须在柯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服务满5年。聘用人员单方违约的,应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支付违约金。
四、其他事项
(一)柯城区各部门(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柯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针对柯城区事业单位招聘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柯城区事业单位招聘无关。
(二)本次招聘人员聘用后,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医共体分院人员实行报备员额管理。“区招乡用”人员工作单位为区人民医院医共体分院或区中医医院医共体分院。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1.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2.体检、考察不合格的;
3.逾期不报到的;
4.未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
5.其它不符合聘用要求的。
(四)各招聘岗位签约后如出现放弃的,不再递补。
(五)此次招聘工作纪律监督电话:0570-3022454。
(六)本公告相关事宜由柯城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招聘公告公开网址:柯城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官网“招考录用”板块,网址:http://www.kecheng.gov.cn/col/col1229441634/index.html?number=KC011A01
咨询电话:0570-3037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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