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招聘
当前位置:

2023年义乌市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08-01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考试咨询】浙江省医疗招考QQ群:371062928|医疗公众号:浙江卫生系统考试

浙江医疗招考公告网课班级面授班级学历提升资格证类培训


为保障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义乌市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浙大四院医共体、中心医院医共体、中医医院医共体等3个医共体和妇幼保健院、二院、疾控中心等5家医疗卫生单位共计划招聘78名工作人员(其中医疗单位为报备员额制),具体的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报考条件及相关情况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自愿履行医疗卫生岗位工作职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

(二)2021年1月1日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部分要求具有执业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除外,详见招聘计划)。符合“两个同等对待”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人员,可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三)招聘计划中要求30周岁以下的,要求在1993年8月10日以后出生;要求35周岁以下的,要求在1988年8月10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户籍不限,符合招聘岗位相关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本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和现役军人;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人员,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3年8月10日未满处分期限的;

4.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查询(改报)、公布核减(取消)岗位、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及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3年7月31日通过义乌市卫健局和义乌市人力社保局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义乌市卫健局网站发布,非特殊情况不再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二)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8月10日9:00—8月12日17:00。网址:浙江省卫生健康人才网(http://www.zjwjrc.com/index.htm)。进入网站后点击“公开招聘考试网上报名-考生入口”,凭二代身份证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限报考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报考人员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库。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未选择岗位或更改个人信息未重新选择岗位的均为报名无效。

个人信息填写时的附件为必填项,各报考人员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在附件栏上传如下材料:

(1)有效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簿首页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的博士或硕士研究生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和推荐表,并提供已取得的本科学历证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网络报名时,须在浙江省卫生人才招聘管理系统的“考生来源”栏选择“政府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选项。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如: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

(三)资格初审

  • 1
  •  
  • 2
  •  
  • 3
  •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立即咨询

预约可免费观看直播

免费网课

面授班级

    历年真题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