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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2019年1月15日,地点:丽水市人民医院九号楼二楼中控会议室。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考试成绩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丽水市人民医院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卫生专业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其它卫生专业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本次招聘工作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丽水市人民医院共同组织实施。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丽水市人民医院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本公告由丽水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2780166, 0578-2780031。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人民医院
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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