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以相关工作经历作为报考条件的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考试考察和体检
县卫计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考试、考察和体检,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临床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对应聘前无工作单位的医务人员,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临床实践能力等。考试时间初步定在2019年1月15日-1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结果,将拟聘用人员信息在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履行聘用手续。
六、人员管理
(一)签定合同。特岗全科医生与县人民医院签订聘用合同,聘期4年。
(二)薪酬待遇。特岗全科医生在聘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工资收入与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收入水平相衔接。
(三)职称晋升。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计算为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前,到基层累计服务时间。特岗全科医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提前一年申请职称晋升,享受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政策,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到全科主治医师岗位。按照有关规定,对职称外语、计算机不作要求,论文、科研不作硬性规定,将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评价等作为特岗全科医生职称评审时的重要因素。
(四)服务期满安置。特岗全科医生聘期满后,对符合相应条件的特岗全科医生,经考核合格,根据本人意愿应在乡镇卫生院编制内,纳入编制管理;乡镇卫生院可按有关规定将其聘任到领导岗位;应聘前有工作单位的特岗全科医生,除可按条件落实编制外,也可在公开招聘的前提下,通过考核方式招聘回原单位工作,或通过公开招聘到其他医疗机构工作,招聘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富裕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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