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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医疗卫生招考公告|全国医疗卫生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社会人员须于报名前(2019年2月28日之前)取得招聘条件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自愿履行医疗卫生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职责,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具备招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4.身体健康。须符合《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6〕140号);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23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23日
以后出生);
6.符合招考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电子邮件或邮寄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2月28日期间,将报名表(见附件2)、身份证、
学历和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执业医师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证明)、个人简历、
英语等级证书、发表专业论文、获奖证书等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syxmy@126.com),文件命名方式及邮件主题:姓名+应
聘岗位+学校+专业,或将上述材料复印件由本人呈交或邮寄湖州市苕溪东路2088号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邮编:313000。
报名人员须对本人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报名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其
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1月24日—3月1日,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将以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告知。
(三)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由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到人事科(湖州市苕溪东路2088号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综合楼4楼人事科)进行现场资格复
审,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现场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资料:资格复审时携带报名表(贴照片)、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执业医
师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证明)、个人简历、英语等级证书、发表专业论文、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考试
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
后,计算平均得分;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按各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相等,则对成绩并列人员进行复试(面试),根据复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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