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政审证明: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提供该生在校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公章;历届毕业生如已参加工作,由原工作单位出具政审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暂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所在社区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政审材料。政审表见附件。
(7)所在社区开具婚育证明材料。
5.注意事项: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报名不足3:1的岗位,需报大学审批后,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6.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含政审、计划生育审查)
由新疆医科大学校医院和人事处人事编制调配科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并进行政治审查。审查时间:2019年2月16日至2月18日。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http://www.xjmu.edu.cn)上发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三)心理测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心理测试由大学人事处指派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心理测试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心理测试成绩不计算进总成绩。
(四)笔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能力。采取国家通用语言命题、答题,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
4.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3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下一环节者,一同入围。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者,视为放弃。
(五)试工与考察
1.时间:试工与考察不少于两周的时间;
2.地点:在所报考岗位的相应部门(科室);
3.成绩:试工后组织考核,试工考核成绩不得低于80分,低于80分者视为试工考核不合格,取消进入面试的资格。
(六)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内容: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60分以下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30%+试工考核×30%+面试×4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如有放弃者,可经医院批准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
(八)体检
1.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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