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职位要求为中共党员者需提供本人所属党群部门有效证明材料原件1份,有高校工作经历者需提供原工作单位有效证明材料原件1份。
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五、笔试
笔试时间:3月15日(周五)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时间150分钟。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设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0分,笔试分数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者,不得确定为面试资格人选。笔试不指定教材,也不举办任何与公开招聘考试相关的培训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时事政治、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政治常识、法律常识、行政管理、公文写作与处理、常识(包括经济、人文、科技等)等。
因参加考试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1:5),原则上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面试
1.部门面试时间:待定
2.校级面试时间:待定
(1)博士应聘人员不受比例限制,由各用人部门组织面试。人事处审核后,报学校研究决定。
(2)专任教师及实验技术岗位的硕士应聘人员须参加部门面试和校级面试。部门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原则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校级面试人选根据部门面试成绩,原则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3)辅导员、管理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硕士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原则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校级面试人选。
各阶段面试平均得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阶段应聘环节。
七、体检及心理健康测试
测试时间:待定
根据校级面试成绩高低,按照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心理健康测试人员。上述人员须前往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参照本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体检项目。凡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凡不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应聘资格。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体检后由学校统一安排进行心理健康测试。
八、学校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
体检及心理健康测试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西安医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校长办公会研究
公示期满,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后,确定录用人选。
十、报到
被录用人员须在学校规定时间范围内签订三方协议,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
十一、人员管理方式
学校录用的博士研究生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硕士研究生按人事代理方式管理。
十二、注意事项
1.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可能会有调整,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西安医学院官网及在线应聘系统通知公告,并保证通讯畅通。
2.凡标注“博士优先”的招聘岗位,在招聘全过程均享受优先考察录用政策。
3.硕士应聘人员毕业时间超过两年者,须出具毕业学校提供的能够正常办理派遣手续相关证明(盖学校公章),若为境外高校毕业者,其派遣事宜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4.应聘人员如对笔试成绩有异议,须在成绩正式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出查分申请,否则不予受理。学校受理查分申请后,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随学校人事、纪检工作人员前往相关机构查询,应聘人员途中食宿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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