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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事项
(一)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二)咨询电话:0574-89288642、89289008。
(三)监督机构: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74-89288848。
附件:岗位及条件要求.doc
宁波国家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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