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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下半年鹿城区公开招聘(选调)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72名)

2019-08-23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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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医疗招考公告浙江医疗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已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登陆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分医学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30%)和岗位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70%)两部分,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岗位专业知识具体科目详见《2019年下半年鹿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附件1)、《2019年下半年鹿城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附件2)。

1、笔试时间及科目:2019年10月19日

上午 9:00-11:00 岗位专业知识

下午14:00-16:00 医学基础知识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三)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笔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选调)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遇总成绩同分的,以岗位专业知识成绩高分者优先,如亦相同,则需另行加试。

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55分,笔试总成绩低于55分的不得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具体名单请登陆鹿城公务网查询。

(四)现场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仅对列为体检、考察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知将在鹿城公务网发布,不另给个人发放。

2、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查询并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和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选调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在编在岗年限证明原件(附件3)、本人初次参加温州市事业单位工作证明(录用表或调动介绍信)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核对人签名)、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核对人签名)。

下列人员还须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4)。

(2)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体检、考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如有资格复审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考察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如有体检、考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调动)对象,在鹿城公务网(http://www.lucheng.gov.cn)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调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调动)的人员,将统一进行择岗(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各岗位拟聘用(调动)人员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调动)单位。确定岗位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调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聘用(调动)资格,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聘用(调动)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任,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不包含全省统一的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报名时对任职资格不作要求的拟聘用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后两年内取得相应岗位从业所需的执业资格,否则到期后予以解聘。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选调)其他相关信息将发布在温州鹿城公务网,请予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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