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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桐乡市卫生健康局下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医学类专业人才17人公告

2019-11-09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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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桐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桐乡市人民政府令第64号),桐乡市卫生健康局下属部分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在18至35周岁(1983年11月16日至2001年11月16日期间出生),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8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并于2019年11月16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户口不限。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

1.本次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人才17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2019年桐乡市卫生健康局下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医学类专业人才计划及岗位要求表》(以下简称计划及岗位要求表),请于11月9日起登录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xxgk.tx.gov.cn)查询,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为发布公告(通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的主要平台。

2.招聘岗位设开考比例,详见计划及岗位要求表。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低于招聘计划开考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3.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由招聘单位、卫生健康局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高校专业目录设置及审查认定。

4.招聘岗位所涉及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发文时间或发证时间为准)。

5.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在2019年11月16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可以报考。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①现役军人和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

②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③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④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⑤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⑥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核。采取现场(网络)报名、资格审核、确认的办法。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 桐乡市卫生健康局十楼会议室(桐乡市梧桐街道中山西路17号)。

报名办法:报名者须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参加报名。委托他人报名的,除提供所需材料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字的委托书。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在编事业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2.网络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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