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咨询】宁波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93613766 |宁波公务员考试交流群:264825430
|
微信公众号:宁波人事考试在线|电话咨询:18072829589 李老师
浙江省各类考试招考公告|浙江省各类考试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3)具备与本岗位工作相应的专业资格,原则上至少具备AFP、基金从业资格两项专业资格;具有CPA、CFA、CFP等资格证书者优先;
(4)具有良好的客户沟通、组织协调、书面表达、说服能力和执行力;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责任心强。
(九)对公催清收岗(2人)
1.工作地点:宁波市区
2.工作职责:
(1)根据问题客户摸排情况,拟定不良资产清收计划,推进清收计划的落实执行;
(2)参与经营机构具体实施经审批的清收处置方案,实施不良资产核销、转让、抵债工作;
(3)履行诉讼、执行代理人职责,撰写自诉案件诉讼、执行等相关材料。
3.任职要求: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含)以下;
(2)具有3年及以上催清收工作经验,1年及以上金融业工作经历,熟悉信贷政策及相关金融、法律等专业知识;
(3)具备良好的风险识别能力、职业道德和沟通协调能力;
(4)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者优先。
(十)零售催清收岗(2人)
1.工作地点:宁波市区
2.工作职责:
(1)根据问题客户排摸情况,分层分类并参与客户谈判及清收策略的制定,并持续跟踪调整。
(2)负责清收处置中民事诉讼案件沟通协调工作,依法催收零售不良贷款;
(3)协同客户经理查找财产线索,落实资产保全工作。
3.任职要求: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含)以下;
(2)具有3年及以上催清收工作经验,1年以上金融业工作经历,熟悉信贷政策及相关金融、法律等专业知识;
(3)具备良好的风险识别能力、职业道德和沟通协调能力;
(4)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者优先。
(十一)软件开发岗(2人)
1.工作地点:宁波市区
2.工作职责:
(1)组织开展分行特色软件项目开发工作,同时配合总行落地项目开发实施;
(2)负责分行数据应用处理工作。
3.任职要求: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