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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河北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1110人)

2021-03-17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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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27招考公告汇总历年真题展鸿免费网课面授班级


6. 各职位最低开考比例为1:2,截至3月28日18:00,对报名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考比的,核减相应职位选调计划。若该职位选调计划核减为0,报考该职位人员可于3月29日9:00—18:00,按以上程序重新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

对提交审核的考生,一般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核,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审核结果。未通过审核的,可根据提示补充或修改信息并重新盖章后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除因职位核减需重新报名审核外,填报信息将不能修改。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3月31日18:00。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务必于4月5日9:00至4月9日22: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按疫情防控要求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之后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逾期没有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的,无法打印准考证,并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科目、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

特别提示:

填报健康信息时间:4月5日9:00至4月9日22:00

打印准考证时间:4月5日9:00至4月10日9:00

考生提交健康信息承诺书后本人旅居史、接触史、相关症状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发生变化的,须及时更新上报。

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并依法依规依纪处理。

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提供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三)笔试

2021年4月10日上午9:00—11:00,在石家庄进行笔试。笔试内容包括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满分100分,考试范围参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方能进入考场。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各职位按照选调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将划定最低控制线,低于控制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笔试人数与选调计划低于1:3比例的职位,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以上的考生,可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和进入面试情况,将及时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

(四)面试

2021年4月17日—18日在石家庄市进行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部分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可增设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有专业测试的职位,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50%+专业测试成绩×10%。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和考试的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遇有总成绩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列入签订就业协议名单范围考生,须于规定时限内将填好个人信息的三方就业协议提交至相关招录单位(国境外院校毕业生与招录单位签署就业协议书),请提前与所在学校或院系沟通,领取三方就业协议。提交三方就业协议的考生进入体检、考察;凡在规定时限不能提供三方协议或未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放弃选调,空缺职位由招录单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签约考生须恪守诚信精神、自觉履责践约,未经省委组织部同意,不得擅自解除协议。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等有关规定执行,时间另行通知。考察主要了解考生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参加社会实践、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可按照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签约、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各招录单位分别组织。

(六)公示和录用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选,按程序确定拟录用人选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选,省委组织部集中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相关手续。对没有按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或不能正常毕业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选调政策

河北省高度重视定向选调生工作,将其作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重要举措,多渠道吸引优秀人才的战略之举,不断完善政策、改进举措、强化培养,使选调生成为各个领域的骨干和中坚力量。

1. 定向选调生录用后具备公务员身份,安排到省直、市直、县直机关单位,本人自愿直接到乡镇(街道)工作的可由市级以上组织部门统筹安排。省委组织部对选调生设置6年重点培养期,一般列入优秀年轻干部范围,培养期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关组织(人事)部门重点管理、跟踪培养,符合条件的在提拔使用、推荐参加遴选、选调到上级机关等方面予以重点关注。

2. 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等文件进行任职定级,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任命为一级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或相当层次职务职级;考核不合格的,按程序报审后取消录用。工作满一定年限后,按规定晋升相应职务职级,其中综合素质高、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在基层锻炼2—3年后,可破格提拔担任上一级领导职务;博士试用期后工作满4年的,一般安排副县(处)级职务或相应职级。

3. 强化选调生培养锻炼,省市县三级联动,确保6年重点培养期内每年参加不少于半个月的集中培训;注重实践历练,在规定时限内,由省市组织部门统一安排到村任职或基层锻炼,时间不少于2年;根据工作需要及干部德才条件、日常表现等,不断优化培养路径和培养措施,有计划地安排到重要岗位、重点任务中接受锻炼、增长才干。

4. 定向选调生被录用后,工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管理,人事档案由相关组织(人事)部门统筹管理。自到河北工作之日起,发放租房补助每月不少于1000元、连续发放五年。同时根据各地各单位相关引才政策,在租房、购房、交通、医疗、旅游等方面享有优惠。

六、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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