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三、相关待遇
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按局相关制度执行。
四、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zjcxrs.zjcx.gov.cn/)公布,招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该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局组宣人事科负责解释。
编委办监督电话:0572-6256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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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
201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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