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者资格。空缺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待遇按市财政核定余姚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录用后,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需服从单位岗位调配安排。
三、其他有关规定
1、有关招聘政策和具体要求及事项,请仔细阅读本公告,报名表自行下载,可在报名前预先填写。
2、所需报名资料请在报名时一次性提供,如缺少或不能提供相关有效资料而影响报名资格初审的,作不予报名处理。
3、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4、聘用人员性质为我单位编外职工,工资、福利按照余姚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职工规定收入标准执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余姚市文物保护管理所负责解释。
余姚市文物保护管理所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