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单位党委(党组)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选分别在其所在单位和选调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给予办理转任手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公开选调过程中有关事项,请关注永嘉党建网http://dj.yj.gov.cn。
中 共 永 嘉 县 委 组 织 部
2019年4月30日
附件1:2019年永嘉县公开选调公务员计划表.xls
附件2:2019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xls
附件3:永嘉县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