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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示结束,须参加由教育局安排的一个月实习。
3.聘用人员列入教师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并应服从组织分配到相关学校工作,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须在2021年7月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5.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经考察难以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6.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80-3012510,区教育局:0580-3052075。
办理聘用手续的具体事项届时另告。
七、信息发布平台
1.舟山市教育局网站:http://zsjy.zhoushan.gov.cn
2.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目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putuo.gov.cn/col/col1443523/index.html
3.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目录-区教育局-公告公示栏:http://www.putuo.gov.cn/col/col1443513/index.html
其中,舟山市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区教育局为发布考试、体检、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80-3015454。
附件1:2019年舟山市普陀区招聘教师网上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2:2019年舟山市普陀区招聘教师现场报名登记表.doc
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