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2.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放弃、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于规定时间内到各聘用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录用后实行劳务派遣,缴纳五险一金,教师月工资根据学历、职称、工龄等进行确定。享受绩效工资、年终奖金等待遇。凡违反法律法规、单位纪律、聘用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及自身原因等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