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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各类考试招考公告|浙江省各类考试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 3:1 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 1 个的予以取消)。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9 年 3 月 27 日 9:00 时至 3 月 29 日 16:00 时。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和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其中信息系统技术员岗位的面试环节中包含技能测试。笔试、面试或面试(含技能测试)一律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
男、女辅导员岗位:高等教育学、教师伦理学、大学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基础及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
信息系统技术员岗位:综合知识及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
总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9年3月30日上午09时至11时,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考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成绩和面试入围人选于考试后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nbpt.edu.cn/)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因放弃或未通过资格复审出现空出面试入围名额时,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入围人选并参加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职称证书、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障交费凭据、单位出具的从事专职学生思政工作经历证明、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或面试(含技能测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其中信息系统技术员岗位先技能测试后面试,技能测试和面试各占50%。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实际操作能力。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试或面试(含技能测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或面试(含技能测试)的,视作放弃。放弃面试或面试(含技能测试)空缺入围名额不递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或面试(含技能测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
在面试或面试(含技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或面试(含技能测试)成绩排序。考生可在面试或面试(含技能测试)后3个工作日登陆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nbpt.edu.cn/)查看面试或面试(含技能测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或面试(含技能测试)成绩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在2019年9月30日前,拟聘用人员不能将人事档案调至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的,或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或不能取得规定学历、学位(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