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其他事项
1. 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绍兴市上虞中医医院(城南医院) 、绍兴市上虞妇幼保健院、绍兴市上虞第二人民医院、丰惠中心卫生院(上虞人民医院丰惠分院)聘用人员列入报备员额编制管理,绍兴市上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原则上首次聘期五年。聘用期内原则上不允许调动或报考其他单位。聘用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
3.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2017年10月9日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5.招聘过程中未尽事宜,由考务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研究后确定。
6.招聘信息中未尽事宜,由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健康局按有关规定解释。咨询电话:0575-82116899。
7.本次公开招聘由区人社局、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指导、监督。
附件:1.绍兴市上虞区医疗卫生单位赴温州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岗位表
2.绍兴市上虞区医疗卫生单位院校公开招聘报名表
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健康局
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医共体
绍兴市上虞中医医院医共体
2019年10月25日
2020年上虞区医疗卫生单位赴温州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绍兴市上虞区医疗卫生单位院校公开招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