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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温州医科大学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招生60人公告

2019-06-18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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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医疗招考公告浙江医疗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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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顺应国家医药卫生体制的改革,为基层输送高素质的医学人才,解决当前基层卫生人员紧缺的现状,根据《浙江省卫生人才发展“十二五”及2020年中长期规划》(浙卫发〔2011〕292号)有关要求,2019年温州医科大学承担临床医学本科专业定向培养任务,面向浙江省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

  一、   招生专业及计划

  温州医科大学2019年浙江省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招生计划一览表

  

录取

批次

专业

选考科目

(三门至少符合一门)

学制

计划数

预收学费

(元/年)

普通类

提前录取

临床医学

(定向培养)

物理

化学

生物

5

60

6900

 

 

  
注:1.最终计划数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2.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一段分数线。

  3.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考生填报志愿时须将温州医

  科大学填写为第一志愿。

  二、   招录与招聘:

  1、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按照“先填志愿,择优选拔,后签协议”的原则,按考生户籍以县(市、区)为单位实施定向招生(招聘),安排在浙江省普通类提前录取。

  2、符合条件考生按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此类定向招生相关院校专业,否则志愿无效

  3、医学类专业不招色觉异常(色弱、色盲)的考生。其他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分进行专业投档。

  5、定向培养学生在校期间不得转校和转专业。

  三、   补助政策

  经学校录取并签订就业协议的定向培养学生,可得到委托培养用人地政府补助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具体补助办法以县(市、区)卫计局协议为准。

  四、就业与待遇:

  实行“招录与招聘并轨”的学生按期毕业后,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工作。用人单位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聘用期间学员需参加全省统一的毕业后医师规范化培训。聘用合同期满后,仍未取得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不再续签聘用合同。具体政策请咨询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

  不实行“招录与招聘并轨”的,可咨询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

  

四、  定向培养计划

温州医科大学2019年

临床医学(定向培养)招生计划

  

地级市

县市区

计划数(名)

地区合计

备注

杭州市

萧山区

2

4

1.最低投档线不低于第一段分数线。
2.不实行“招录与招聘”并轨的地区:萧山区、富阳区、临安区、建德市、淳安县、镇海区、余姚市、慈溪市。

桐庐县

2

宁波市

北仑区

2

10

奉化区

2

余姚市

2

慈溪市

2

象山县

2

温州市

瑞安市

2

10

苍南县

2

永嘉县

2

泰顺县

2

文成县

2

嘉兴市

南湖区

2

4

秀洲区

2

舟山市

定海区

2

2

金华市

义乌市

2

8

东阳市

2

兰溪市

2

磐安县

2

衢州市

衢江区

2

8

柯城区

2

常山县

2

开化县

2

台州市

黄岩区

2

12

路桥区

2

临海市

2

仙居县

2

天台县

2

玉环市

2

丽水市

遂昌县

2

2


 

 

   

五、定向培养招录流程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325035

联系电话:0577-86689885

传真:0577-86689900

学校网址:http://www.wmu.edu.cn

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w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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